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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7    06:24
风雨骤来   ——[我的地方 ]

Aria (Goldberg Variations)——Perahia



  风雨骤来。满怀感触地写下这个题目,已经是好多天以前的事。关于那几天,大家应该还有印象的吧。天气忽然地就仿佛到了秋季,有风,和那些雨,伸出手去能触摸得到不断下降的气温。
  的确,那些个日子,满是能勾起许多思绪的天气。
  尚记得那个周末在家的时候大开自己房间的门窗,任风肆意进出。它掠过我身体时对我的拂扫,似乎让我想起某些东西。
  又或者是某些事情——究竟是东西还是事情我无法确定,所以我才用了“似乎”这个不知道为什么我从中学以来就很喜欢用而如今决定要少用的词语。某种思绪在心中倏忽而过,残留下来的印象让人无从捉摸。仅凭着它在心中掠过那一刹那的似曾相识,我想它属于我回忆的一部分。
  触觉所引起的回忆,注定是模糊的。在记忆的世界里,画面,音乐,或者味道,总是那么易于分辨,即使十分中有八分已随年月消逝。而触觉,却总是那么飘忽,在若即若离的暧昧间,就已抽身而去。
  似是,而非。我无法辨认出我回忆起的是哪种感觉,只呆坐在窗前,任风在耳边呼呼掠过。每个在凉风中呆立的日子都涌上心头,打个照面,又匆匆离去。每个都看不太清楚,而每个又都带来点东西。于是种种心情掺杂在一起,留下一个不可辨认的印象。
  但不可辨认的印象总归还是印象,还是要有它的色彩,它的基调。
  是的,基调。这个印象,或许就是给我过去某段时间定的基调。这么多年过去,人生不觉已过廿个年头,当凉风拂过心神忽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些基本的调属。
  所谓基本的调属,不是一两个特定的或偶然的感觉,而是那么几个具归纳性的心情基调。这个代表童年,这个是中学,这个是走过那段树木成荫的马路的日子,这个是趴在窗边听风吹过的那些夜晚……有的大点,有的小些,但都是些有着类似心情的时间分类,能用一种在漫漫岁月中显得比较大的感情将其统领,就像用一个大写字母打上标识。
  凉风乍起的日子——不知为何,这些年来的这个时刻在我心中也可成为一个大的分类。薄薄的长衣,扑面的秋风,微微的凉意,难道总带来相似的心情?
  想起来了。
  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心情起始于前些年的某个秋天。那年的秋风让我想起了上一年的凉风吹过时自己的某些思绪,结果呆立在风中久久不能自拔。而再后来的那年遇到乍起的凉风时,我想起上一年自己在风中的不能自拔,结果或许再次久久呆立在风中——或许吧,细节的东西不太记得了。不过差不多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而后每年的秋风都让我想起自己如何地在风中想起过某些思绪,想起自己的无法自拔——但却没有再让我想起当初的那些思绪。于是,那些思绪渐渐消散,渐渐被遗忘了。慢慢地,对于我,当初那年的秋风只剩下一个回忆的过程,而缺失了回忆的内容。
  于是便有了一个关于回忆的嵌套。当初在风中回忆起的是某些偶然的思绪与感觉,而后来同样在风中产生了对这段回忆行为本身的回忆,再后来就有了也是在风中的对回忆的回忆的回忆……这个嵌套还一直套下去,然后这些“回忆的回忆”啊“回忆的回忆的回忆”啊它们开始构建起自己的一个的基调——一个专门关于此回忆嵌套的心情基调,由最初那点思绪发展而来,经过无数重变奏,到最后再寻不着一点最初的影子。
  从此,薄薄的长衣,扑面的秋风,微微的凉意,带来的便是这番心情。一种单纯对回忆本身,而无关回忆内容的沉湎。

  无可否认,我是个喜欢回忆的人。如果说写字会有满足感,那么每当写到那些有关回忆的文字,我心中的满足便是最甚。其实许多时候并不是回忆的内容吸引我,在更多的时候,我所喜欢的,是回忆这种行为本身。就这样一个人在阳光或凉风中静静斜倚着,在各个有意义的没有意义的时间点跳跃,在每个美好的不美好的瞬间流连。没有出其不意,没有神秘与冒险。
  那种小小的安全感,让我感觉安详。
  其实昆德拉说的那种在人生每个分岔路口上的徘徊,那种面对无数可能性时内心的满足,曾几何时也的确让我感到过激动。选择意味着生命,单一意味着死亡。
  但终究,我还是更喜欢平静地面对过去,平静地感受时间。余华所谓对已知时间的感受,或许更加适合我。单一,有时候并不意味着死亡。如同难以改变的河道,但其中的河水始终流动不息。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渐渐地不怎么听古尔德的哥德堡的原因。古尔德固执地拒绝了反复,于是他的哥德堡便更像一场冒险,一个人一路往前,而拒绝了所有回忆。对过去尚无暇回望,新的探索又已在前方。不过或许也正因为此,他的哥德堡最后的那曲回归的主题Aria所给人的撼动,才那么深刻。
  然而人生并非是到最后才停下脚步回望的。所以对于深爱的哥德堡,听阿劳,听佩拉希亚或者听图雷克,都总比听古尔德的感觉上会更易于接受,更容易完全安详地沉浸其中。
  图雷克说,哥德堡对于她,“是生命的体验”。
  而对于我……我静静地坐在凉风穿堂的房间,空气承载着音符流转。
  嗯,是的,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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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30    18:44
轮回   ——[我的地方 ]

  世间总有些事让你不得不感叹世事的奇妙。
  兜兜转转,世事轮回。
  记得从前初接触多视点小说时的感慨,同一件事,被不同的人说出,我们就得以从不同的角度重复地体验。这件事的内涵就这样被我们不停地挖掘,我们仿佛变得无所不知。然而由于每个角度都只是个内视点叙述,所以最终的结果往往是我们变得莫衷一是,实际上知道得比谁都少。
  所谓知道某些东西,很多时候,就是指相信某些东西。
  但在这些视点中总有那么一个是我们更愿意去接受的。于是对其他视点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就基于我们对这一个视点的认同。
  而世事的奇妙在于,尽管它不能让你重复地去经历同一件事情,但却总能让你在相似的事情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于是我们变换着自己的位置。偶尔会蓦然醒觉原来自己扮演着从前的对方,偶尔也会不无惊讶地遭遇着曾经的自己。
  或许到这些时候,我们才开始能明白当年的对方,也开始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当年的自己。
  世事就以它如此独特的方式将我们的生活变成了一部多视点小说。所不同的是,在我们自己的这部小说中,我们更加的莫衷一是,更加的一无所知。因为每一个视点都是现在的或曾经的自己,每一个视点都让人想去认同。于是乎就失落了用作基础去理解的主体视点,我们在无数个自己中迷失方向,迷失判断。
  人最大的矛盾本来就隐藏在自身。而当这些矛盾被现形到生活中去,就是一个存在着矛盾的主体被打包,放到同一个矛盾的其中一方。
  莫衷一是就变成了最后的,也是唯一的选择。世事轮回,这不得不说,是上天开的很好的一个玩笑。
  幸而,谁对,谁错,谁是,谁非,世事从没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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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6    08:42
杂七杂八   ——[我的地方 ]

  暑假不知不觉过去多天。日子像是被蹉跎过去的,从珠海带回的一个大箱子竟然还依然被打开着暴尸在房间,内容完整而不完好。旧同学聚会显得前所未有地缥缈不可期,连开场踢球也都不见安排(虽说脚伤未好的我对这点也还不着急)。校友录冷清一如既往,q群倒是晚晚有人灌水,却来来去去也就只是那两三个(注意不是四个……),而这样的灌水通常以开台或开不成台结束……
  如果暑假就这样子一直下去,倒不失为个冷笑话(而且是不好笑的那种……)。

—————————————最近流行分割线(此流行已过季……)————————————

  久不更新,好不容易学到的流行也变老土。
  说到这个流行,是从兔子那里学来的。
  而说到兔子,是很谢谢她在我生日那天写的那段祝语的。那篇东东让我总算在前一晚的失望之后找回某些东东。
  说到生日,生日的前一晚的确比较的失望。这个学期大家或许都忙吧,聚一起的机会已经好少,兔子写过的那句大意是汤协就是为了成全我和老妖的组织因此任务完成后组织自然散伙的话  也让我觉得比较的心酸,但心酸之余还是会跟自己说大家忙而已。所以在生日的前一晚还是把大家都拉出来,想着聚一聚吧,难得一个机会,聚一聚咯,好歹也汤协一周年了。一年前的事情现在偶尔想起来还是会微微感动。结果呢,那顿饭的气氛……反正就吃得大家都比较困吧,到后来我一厢情愿地还想再拖一拖,最终还是草草散场。
  难免是有些失望的。不过后来想想,其实这也不代表什么吧。一年前大家的大学生活都还未完全展开,大家的生活中也还没有太多固定的落脚点,适时出现的汤协便把这群无所事事的野鬼们都召唤过来,同去卖傻(现在的汤协仿佛也还是只剩这样东西可拿去卖,断斤称)。刚好汤协中那比较珍贵的淡淡的东西(讲友情比较恶俗,虽说叫什么“淡淡的东西”也崇高不到哪里去)也满足了大家特定时期的特定心理需要——起码我是被它支撑了一段日子的。现在大家的生活都散开了,各有各的寄托与发展(包括心理上)。勉强的聚会,难免落得个洵洵的冷笑话般的下场,而太勉强的聚会,效果就是文西的冷笑话了。
  叹一口气,说这也算是正常吧。怎么说呢,起码我觉得汤协中大家相互之间的那些还是不变的,变得只是大家有了更多的、有些或许是更重的寄托。有些事情有些东西注定只能属于某个特定的时期,就是这个道理。幸而,人事几番,而汤协依然,什么时候如果谁在外面跌了、撞了,还是能回到这里找到慰藉的吧。
  能这样,就够了。

———————————————————继续老土———————————————————

  eibo在n个世纪前曾点过我的名写东西。一直没写,也应该做个交待。
  “不是我不想写,……”本来顺手地想打下这句话,但却发现现在的事实是“就是我不想写”……
  自从那个“五大怪癖”在blog界转了一圈以后由此意念派生出的各种玩意层出不穷。嗯……第一个还有点意思,而后来这些……多而烦啊……
  所以就不想玩了,毕竟remark连自己的文章也只是两三个月更新一次而已。到什么时候碰上remark觉得十分有趣的吧,到时再掺上一脚。呵呵不过到时应该也没有谁会点这个曾经被点到都不作答的名字啦。

—————————————毛爷爷说,一个人老土一次并不难……————————————

  blog久不更新,日访问人数也就渐渐下降到一个让我比较满意的数字。
  这些数字,该是代表真正比较关心remark的人了吧。
  虽说remark也不反感陌生人过来踩一踩,但太多了终究会觉得别扭。
  日前与人聊天时被人提起这里,立即一身的不自在。其实remark一直都不习惯在正常生活中跟别人谈自己的blog……你看remark的blog的风格,这样子的东东在平时还拿出来谈那还不起鸡皮疙瘩起死你啊?所以就拜托不要在见到鄙人面时提鄙人的blog了吧……有什么想说的,留个言也应该不会太麻烦。

  始终我觉得,写blog时的remark与平日的remark,是混不起来的。所以remark注定当不了一个诗人。
  诗人是用自己的生命作笔在生活这张大纸上写诗的,生活的他们与写作的他们浑然一体,生活就是诗,诗就是生活。
  所以文西就是个诗人。
  而remark的生活只是生活,所以始终只能以纸为纸,以笔为笔,在一个人坐下来的深夜时分从生活的remark中抽身出来,静静地写些字句。
  这些字句属于那个写东西的remark,有点内向,有点敏感,有点自恋。基于remark那一丁点可笑的文人理想,这些字句也始终无法太生活化。今天这一篇,恐怕就是极限。
  而那个写东西的remark严重自闭,比较怕与生活的人们交流,所以拜托生活的你就找生活的remark,写东西的remark就留给写东西的你去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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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6    13:56
篮球   ——[我的地方 ]

  许多往事沉淀下来,便只见自己一个淡淡的影子,周围的一切,都似乎不重要了。
  最近打起好久不打的篮球,生疏得很,单有投篮,在手感好的时候尚算有几分准成。有时练习的时候,随着手中的球一次又一次地被投出去,那一次又一次被我瞄准的篮框,便渐渐在眼前变样,变样,直变得像当年二中后山球场的那一个。记忆中的那个篮框,在靠山而建的篮球场边,依着长长的坡路,在一棵垂着无数须根的老榕树下,在那个仿佛总是阳光灿烂的夏天,同样地被我投出的球一次又一次地砸着,或者砸不着。
  那是升初二的暑假吧,那一年,尚算年少的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女孩在暑假的每天下午都会到学校后山的老师住楼去补习,往老师住楼要沿着石梯,走过那段长长的坡路,之前还需得经过后山的篮球场。于是那个暑假我每天中午拿着篮球回学校,有时两三人,有时单自己一个,没有别的,净是一次又一次地投篮。直投得女孩踏着阳光来了,见她一眼;再投得女孩迎着微风又走了,再见她一眼。而后抱着篮球,滴着汗,伴着被夕阳拉得长长的影子回家。那窄窄长长的影子在路上慢慢地走着,手里抱着一个窄窄长长的篮球。
  其实现在想起来,当年真是如此喜欢那个女孩吗?闭上眼睛,仿佛仍能看见那个夏天的阳光,透过老榕树茂密的枝叶斑斑点点地落下,映在那微绣的篮框与掉漆的篮板,随着夏风跳动。这样的一副画面,时至今日仍不时在我心中浮现,依稀伴着当年的心情——些许期待,些许惆怅,还有,些许的自恋。
  是的,自恋。其实当年对那个女孩,喜欢固然是喜欢,但该还未至于到那样的地步吧。或许更多地,那时的我只是迷恋上了自己的感觉,为自己这一份从未如此对人付出的感情沉醉,而女孩,就更多地像是个依托了。
  就有点像人们所说的,他如此深爱着的,不是哪个人,他只是爱着他的爱而已。现在这样一想,不免对那女孩感到有些许的歉意,但再转念想想,一个少年为自己心中初次出现的一种奇妙的感情感到忐忑与激动,似乎也可以理解,算得在情理之中。
  所以那女孩是谁,知道的自然知道,不知道的也不必深究了。若说现在想起她时心中是什么感觉——依稀记得看过这样的一句话:感谢你的出现,丰富了我曾经年少的生命。
  如今想起这段往事,都会淡淡一笑。回望那个夏天,女孩是怎样已不太看得清楚,只浅浅地见到自己一个淡淡的影子,一次又一次地将手里的篮球投出去,午后的阳光斑斑点点地落下,长长的坡路旁老榕树怀中的篮框微微颤动。
  然而,当流逝的岁月要我为那个夏天选择一个封面,作为记忆的标签时,我想了想,却不自觉地拣出了回家的路上那窄窄长长的影子,手里抱着一个窄窄长长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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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0    22:10
复习啦   ——[我的地方 ]

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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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7    21:54
轻与重   ——[我的地方 ]

  在一些看似很重的事情背后,常常是一些很轻的理由。我们看重并肯定这种转换。就像昆德拉写人们接受贝多芬把一句追债时对欠债人说的“非这样不可”发展为一曲严肃的弦乐四重奏的主题。也像我听到洵说他选学生会副主席纯粹是为了当年对师兄的一个玩笑式的承诺。更像《国产零零漆》中周星驰演的阿漆只为兑现他人的一句戏言而冒着生命危险去摘那枝白玫瑰。

  当一件轻的事物被转向重,它的价值就无限地增加了。像恋爱中的情侣,如果某一方偶尔随口表达了一个小愿望,而后另一方记住了,并以很高的代价替对方达成了这个愿望,那愿望达成的那方必须无条件地感动,因为对方在一件轻的事上赋予远远超出其重量的爱(绕了这么长,其实还是周星驰冒死给袁咏仪摘玫瑰的那挡子事)。
  这样的事件与价值的重量间的偏差是要命的。假如一件事与一份价值的轻重都可以量化,那么同样重的价值承载于两件不同重的事上时,其分量是不一样的。一吨的价值被置于一吨的事上时,这价值显得稳固,我们可以稳稳当当地接受它;但当一顿的价值被置于只有一公斤的事上时,就危险得多了——因为一公斤的事本来只应承载一公斤价值,所以现在有九百九十九公斤的价值被悬空了,这九百九十九公斤的价值就没有承载没有媒介没有缓冲地直接撞到我们身上,这部分价值也就注定要在我们心中被无限放大。当遭受到这样的直接价值冲击后,被冲击者一般无力抵抗。如果这价值以爱为表现的话,那么原来生气的必须消怒,原来高傲的必须感动,即便是原来不爱的,现在也必须爱上。(这样的情节在各种媚俗的或不媚俗的电影中屡见不鲜。)

  以上所说是正例。反例也有,譬如文革其间人们在一点点的行为“差错”上盖上的大罪名。那罪名的承担者绝对是百口莫辩的——纵使你可以为那一公斤的事件上所承载的一公斤罪名申辩,并且说出个理由,剩下还有九百九十九公斤的罪名,是直接盖在你本质上的,无需客观事件作媒介的。于是便纵你天大本领,这本质性的罪名也无从开脱了。

  如果我们对这样的由轻化重的反例感到荒谬,那么我们再回过头去思考那些正例,是否也会在其中隐约感到那么一丝的荒谬?起码,是种被现今世人的共同价值观所认可了的,不再显出其荒谬性本质的荒谬——就像在文革那个狂热的年代,以上的荒谬的反例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件,是被狂热的人们所共同认可的。

  任何虚的东西,譬如感情,譬如意义,(当然,还譬如罪恶和所谓罪恶)都是难以被直视的。它们必需经过媒介来被体会。那么我们怎么能尽可能地看到它们的本来面目?把轻转化作重,可算是手段的一种。
  由轻化重就是要不断增加事物的价值,把本不属于它的东西强加于它身上,从而使那部分被附加的价值可以更明显地、更赤裸裸地展现。由于附加的那部分价值没有承载物,所以我们可以直视它的本来面目,把它单单作为它来体会。
  由此说来,由轻转重,该说是种肯定生命的态度——起码是种肯定价值的态度。因此当我们把轻转化为重,或者看到有人把轻转化为重时,我们内心会有一种英雄般的或认为他人如英雄般的感受。这英雄不是对他人,而是对世界、对自己、对生命。

  那么,把重化为轻呢?
  如果我们把一曲严肃的弦乐四重奏的主题转化为追债时的一句戏言,如果我们不是以生命去对待一个玩笑而是以一个玩笑去对待生命,那将会怎样?
  把重化为轻,通常地,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是一种侮辱,是对价值的亵渎。

  然而由重化轻就真的是对价值的否定吗?我们看到,对最真心的朋友,我们可以相互调侃取笑,那绝不会有损友情,相反可能增进情谊;而对一般的陌生人,我们要保持基本的礼貌,不能“过分”;我们从前对最敬爱的老师爱开小玩笑,无所顾忌,而对一般的老师,我们要履行世俗的有关尊师的准则,毕恭毕敬。

  有一些事情,我们把它们看得太重了,或者该说是世俗把它们看得太重了,不容我们对它们开一点玩笑。这不止一次地让我想起文革那个年代,它们在某个深处是有着共同基调的——文革那时人们必须小心翼翼地生活,因为任何小“差错”都会立马被上纲上线地说成是反党反国反革命反社会主义;而现在的人(大多数)也不能在世俗的价值上开玩笑,因为世俗不会认同你的所谓玩笑,而会同样“上纲上线”地把你说成是反感情反人类反价值。
  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在很多的情况下,我们对某些价值的肯定不是出自内心,而是出于世俗,是媚俗的一种。我们没有一个对它们肯定的过程,缺乏最内心深处的基础。所以我们不敢开它们一丝的玩笑,要以我们对它们的绝对尊重态度,来时刻证明自己对它们的肯定。
  这样的对某种价值的肯定,即使到了最真诚的程度,也顶多是敬畏
  真正有基础的肯定,经得起玩笑的考验——就像我们对老爸的调侃。这样的肯定代表一种认同,代表着我们在心底把某人或某种价值看作是自己的一部分来接受。
  以认同表现的肯定,是将价值融入到了自我之中。

  所谓英雄,常常是因为付出了代价。是承受了重负与压力,在做着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的。所以将轻化重的时候,心灵会自认为承受了一般人没有承受的负担,所以自我感觉伟大。
  而把重转化为轻,心灵会觉得轻松自在,无所束缚。将重化轻,便是一种境界。

  把重化为轻,是一场游戏,是对生命所开的一个玩笑。不记得从哪里看到过还是听谁说过,生命的价值,就在于对本不存在的生命价值的不懈追求。生命的价值是不应该给我们带来压力的。真正的价值能让人轻松地对待,所以我们以一个玩笑对之加以调侃。
  不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而是出于对生命的最真心的认同。

   人生是一场自得其中的游戏,何不玩笑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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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7    08:05
早安   ——[我的地方 ]

  photobucket相册的外链功能似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我的blog失效了,致使那些本应是图片的位置被一个个带小叉叉的大方框填充着。本来打算把图片统统转移到另一个相册去,却终因工程的巨大及本人的懒惰而一拖再拖。终于在昨天晚上,无意间发现原来只要对每张图片的html引用代码稍作改动,phtobucket的外链功能便可回复如初,其开图速度之快甚至比原来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上天是眷顾懒惰的好孩子的。于是弄了一个晚上,把所有的图片引用代码都改了过来,再将后来放到广州视窗相册的图片也统统重存进photobucket。毕竟是自己用的第一个相册,不到不得已,始终不想放弃。
  blog的图片终于统统回复正常,本人也终于在脱敏其间熬了第一次通宵。身上居然没起红斑,证明脱敏大业之成指日可待。两件好事叠在一起,应该可以换来一个好梦。
  睡去睡去,大家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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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07    14:19
忙   ——[我的地方 ]

  忙,很忙。前段时间真的是忙得“得闲死唔得闲病”。但没有时间,似乎永远不是不写东西的借口。
  毕竟,再忙的时候,都能挤出那么一些时间来看看闲片,来串串宿舍,来去岁月湖吃吃夜宵……
  总有时间被蹉跎过去,所以也总显得有理由可以责备自己。
  只是我不责备。因为纵使不是我亲爱的“很忙”们挤去了时间,也终究是它们,挤走了心情。
  没有写的心情,就不写吧。对这一点,我一向顺其自然,丝毫没有对自己的责备。于是自己的blog唯一在变化的只剩右边日历上那一个浅蓝色的小小方格,固执地每天向前移动一步,替我用空白记录岁月。
  起码当我日后回望,我能坦然地对自己说,有些日子是我在心情这副大图画上的留白——没有它们,意义将失却意义。
  由是心安。

  说起忙,最近的日子让人觉得有点郁闷,甚至带着丝毫迷惘。
  毕竟啊,要自虐,也总该要有快感吧。像那时候写百篇,通宵地写,身体熬得比现在更累,但那同时在写的四五篇文字在脑中交织而成的复调,让人在疲累中感到兴奋。
  而最近有一些机械式的忙碌,让人身心皆疲。以往那些隐藏在忙碌中间的,那些令自己高兴的小满足们,渐渐不见踪影。
  于是消耗精力,也消耗心情。
  不知身边亲爱的朋友们是否察觉,remark最近有些时候甚至变得有点不大想搭理人了。oh god,原谅remark吧。如果什么时候remark又闲得可以静静地看看自己的书,写写自己的东西,发发自己的呆,那一切都会恢复正常的吧。

  好的接下来写自己的怪癖。先说一下,本人按时间顺序已先后被老妖、丹媛还有luke点过名,所以后两位要感谢remark“叫人难以捉摸”的blog更新频率。
  最近痛定思痛想了想,最好还是快快把怪癖们写出来,以防下次再写时自己已错过了尚有怪癖的年纪。
   1.睡觉时对光线和声音极其敏感,平时戴两个眼罩和一对耳塞入眠,如此睡得雷打不动。
   2.会突然心血来潮一个人在三更半夜收拾房间,无论在家还是宿舍。收拾的要求近乎苛刻,除一切东西要整放得条理清晰外还要彻底搞卫生。上一次收拾连宿舍的厕所内墙都用洁厕净刷了一遍。
   3.喜欢听踩枯叶的声音。
   4.大白天死活写不出东西。自从开始脱敏治疗不得熬夜后开始努力纠正。
   5.吃一切糊状食品绝不搅拌,并用勺子一勺勺将碗内剩余雕出造型,乐此不疲。
  游戏的要求是还要拖五个人下水,但是remark不守规则,懒掉这一步。luke说找这样五个人比找五个怪癖难得多,深表同意。
  在这里向不辞辛劳找出五个同死鬼的鬼们致敬。
  祝大家玩得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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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4    14:00
味道   ——[我的地方 ]

  我喜欢夏天时从阳台收回来的,被热情的太阳晒了一天的被子中散发出的暖暖的味道。
  我喜欢在我现在的衣柜里放了几天的衣服,上面那浅浅的洗衣粉气味,加上淡淡的木香。
  我喜欢在夏天的深夜里,城市的空气中弥漫的味道。并不清新,却感觉安静,城市里的建筑、马路蒸发着白天积下的热气,与花草树木们共同呼吸。
  我喜欢一片大草地被太阳晒出的青青暖暖的味道。
  我喜欢城市中一场忽如其来的暴雨,带来的夹着烟尘的水气。
  我喜欢成熟的蒲桃的幽幽清香。
  我喜欢从前深夜飘入我窗的桂花香,芬芳、浓郁,稍瞬即逝,难以捉摸。
  我喜欢与我的香熏油放在同一个抽屉里的那些信纸,这么多年后仍保留着的,那瓶早已用完的香熏油的味道。那些空白的信纸,我再不曾用起。而那个每次打开便散发出同样气味的抽屉,留在了我的旧房子,已不知承载何物,陪伴谁人。
珍爱的手套  我喜欢一个房间的味道。那个房间有厚木铺的地板,一张长长的书桌,一个向北的阳台。傍晚的时候,太阳会把桔黄色的光线投进来,映在房间的地板,和人们的身上。
  我喜欢秋冬时分,我带起的那双毛线手套的味道。寒风吹起时,双手凑到嘴前,呵一口气,被冻得红红的鼻子也感到有刹那的温暖。那双手套我一直十分珍爱,怕它们破损或被弄脏,却终于在一个暖冬的早晨将其中一只遗留在一辆出租车上,无从寻觅。剩下的那一只,我把它放进衣柜深处。与那些已成过去的校服一起。
  还有一种味道,一种郁郁的清香,我不曾忘记。那种味道,我无从描述。那种味道代表了某些人,某段时光。时至今日,我仍然搞不清,那是从什么东西、或者从哪里散发出来。
  偶尔地还会遇到这种味道,而它每次都让某些东西在心里泛起涟漪,也总让我四处张望,希望找到它是从哪里飘来。
  然而,总也找不到。
  或许,是藏在某段岁月,的深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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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2    09:50
水清无鱼   ——[我的地方 ]

  暑假前就开始的过敏到现在依然反反复复,尽管针已经打过三个疗程三九二十七针。
  所以还可以再加九针。

  在治疗其间,饮食要清淡,睡眠要准时且充足。
  基本上晚上过了某个钟数还不睡觉的话,身上的红斑就会开始浮现,然后蔓延。而如果睡不够时间就起来的话,身上红斑的情况会比较严重,而且很有可能蔓延到脖子,还有脸部。
  所以如果不想出去吓人的话,还是必须乖乖睡觉。
  上天是公平的。
  我从前日夜颠倒的生活他是实在看不过眼了吧,于是这次强制性让我纠正。
  于是这段日子,就是这样过来。
  想一想,有多久,没有这么健康地生活了?
  结果是,连我自己,都已忘记。
  所以一开始的日子,竟然觉得好不自在。而慢慢地,也开始习惯。然后觉得身边一切都变了好多。而自己,也是变得……清新?还是……想不到什么词语了,反正就是觉得人变得好透明好透明,清澈,见底。
  水清无鱼。开始不思考些什么,许多问题,先好好放着,打包,收进抽屉,暂时不去多想。
  而文字,也被放起。不是不想写,而是不习惯。翻看从前的文字,发现绝大多数是零点以后的产物。而现在,乖remark要睡觉。曾有几次在大白天地坐下想写些什么,却终究没有下笔。
  顺其自然。既然下不了笔,那就暂时不写吧。
  而且恰好我的百篇作文电子版虽然已经交付导师,却还需要抄一份稿纸版上交系内,于是现在空余的时间就对着原稿纸抄抄抄,无需思考,心神,完全随着耳塞中的音乐流转。
  既然清澈,就让它见底,不想些什么,简单地过一段安静的日子。
  透明,也该算一种色彩。
  毕竟这也算一种经历,生命中难得有这样一场需要如此休养的病,而生命,总要有不同的经历,方显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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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逝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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